憐憫是當看到其他人受苦的時候,不單感受到他們所受的痛楚,更會付緒行動,用方法去起碼減輕他們當前所承受的苦楚,甚至進一步嘗試改變現狀,把導致他們受苦的原因清除。這樣做,人可能還要作一些自我犧牲。
但憐憫不只是情感反射,還需建基於每個人都擁有人類尊嚴的信念。若能擁抱這信念,即使受苦的人不在眼前,他們所受的苦看來未必很深或有點兒是自招,受苦的是整個群體而非只是個人,甚至未能真切感受到別人的苦楚,仍能以行動去實踐這信念,確保每個人的基本需要都可得滿足。當然若能感受到別人的苦楚,如同自己也在受苦中,應可產生強大內在的動力,促使人以行動來回應,而不會在看著別人受苦時,自憐地慶幸自己的運氣,能不用承受同樣的苦楚。
抗爭的終極目標就是要消除社會的不義,盡可能實踐公義,使人們能少受點苦,得享人類尊嚴,基本需要得滿足。因此抗爭由信念到情感至行動,都必須源自憐憫的心,不然抗爭只會被利用來實踐個人野心,或滿足個人私慾。
這是一項測試,抗爭者要時刻審視自己所做的是否真是出於憐憫,因人是很容易自我欺騙的。當然沒有人是完全,在抗爭過程中或多或少會滲入私心,但如果能每天自省,或能使人最終回歸到憐憫的初心。
惻隱之心,人皆有之。憐憫之心本應是人生來就有,但為何人類社會仍有那麼多不義?為何人會失落了憐憫之心?最大原因是人人都只專注於自己的需要,而看不見別人的需要。即使他們在關顧別人時,也只是用來滿足自我認同的需要,証明自己比其他人優越,有能力及有「愛心」去關顧其他人。
但惻隱之心還是活在人裏面的,在良心催迫下,人時常要找各種借口去為缺乏憐憫自我開脫:「我也有很多需要,實自顧不暇。」「我正忙著重要的事,等我沒那麼忙時,我會關心的了。」「那些人的苦是自招的,與人無尤。」「他們也不是真的那麼慘,有人比他們更慘。」「即使我幫助他們也不能改變甚麼。」
如何才能復興人憐憫的本心呢?基督徒只需定睛看著主耶穌基督,嘗試以祂的目光去看其他人,以主為榜樣,學效祂待人的方法。耶穌看見那些來找祂治病的人,就對他們動了憐憫之心,因他們困苦流離,像羊沒有牧人那樣。祂治好他們的病,更餵飽那些飢餓的。
因此,當看見老弱孤寡、寄居、貧窮、被歧視及其他處弱勢的人,主希望我們也能同樣對他們動憐憫之心,一起用方法去減輕他們所承受的苦楚。主愛世上每一個人,甚至為他們捨命;祂更願我們也能愛人如己。憐憫的根源就是愛。
抗爭者給一般人的印象,都是青筋暴現、咬牙切齒地高舉拳頭。卻不知一名真正的抗爭者,應是出於對社會弱勢的憐憫,才與不公義的社會制度抗爭。抗爭者的真實樣子,自然與世人給他們的樣版形象相差很遠。
看見親中報章每次用頭版報導向我發動輿輪攻擊時所用的相片,我就感到可笑,因他們總把我的樣子做了很多加工,使我的面目變得猙獰、陰暗一些,以符合攪事者的典型形象。
若在耶穌時代也有親政權報章,在報導耶穌時,可能也要為祂的相片攪不少加工。耶穌是那個時的代真正抗爭者,因祂的抗爭是充滿憐憫的。按著當時猶太人社會的規則,在每個星期的安息日,所有人都不可工作。但出於憐憫,耶穌多次在安息日醫病和趕鬼,超越了當時猶太人社會的道德及責任底線,導致一些社會領袖立意要把祂殺死。
我當然不敢自比耶穌,我的一生只是學效耶穌,希望有一天能像祂那樣,成為一個真正出於憐憫的抗爭者。有時候,當我以為自己是本於憐憫去抗爭,但當進深一層去審視時,才發現滲雜了太多自我,遠未能算是真正的憐憫。我不知道那一天我才能把這些雜質都除去,成為真正的抗爭者,但只要一天還在抗爭,這也會是我的目標。即便如此,能得到與耶穌近似的待遇,也是與有榮焉。